人民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孝金波 实习生张琳)昨日,最早提出地理名称的书“中国对外能源投资及其影响”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国家发改委、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石油集团、国家电网、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和国际能源署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能源与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联合承办,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许勤华主持。
国际能源署中国合作部副主任彭旦文博士就中国在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项目的参与做了专题报告。他指出,中国企业参与了油气产业链的各个领域的合作,从供给方面为全球市场做出了贡献。中国企业参与这一地区的能源合作项目源于多种因素的驱动,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商业机遇,其次是通过与这些国家的合作以提升本国的能源安全。
他进一步提到,中国能源企业是亚洲新兴经济体电力项目的主要参与者,除投资外,还提供电力设备和工程建设服务。在油气领域,中国企业既是投资方也是工程建设商。中国企业提供的能源设备既有来自于中国国内制造商的,同样也不乏来自于他国制造商的。中国企业参与的能源项目为全球的能源产业提供了发展的机遇。他最后强调,在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过程中,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更为活跃,这源于国有企业较强的经营能力和海外经验,但民营企业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地提升。在某些领域如可再生能源方面,民营企业对中国的海外投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与会专家对该专题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点评。专家们认为,中国过去几年在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投资逐步扩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规模和质量上都取得了重要提升。在合作方式方面,中国企业从过去的注重独资发展到现在更加注重国际合作,也更注重与项目所在地民众的合作。中资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社会责任和对于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已经非常强烈。根据“一带一路”倡议里边提到的共商、共建、共享,中国的能源投资已经使当地民众从中受益。
专家还围绕“中国海外能源投资是否是转移剩余产能”、“中国海外能源技术的适应性和先进性的关系”、“中国政策性海外项目融资是否与中国产设备的强制使用进行捆绑”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专家们表示,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并非是剩余产能的转移,而是根据东道国的政策和市场需求进行的合理的技术选择。中国企业更注重技术的适应性,即是否符合东道国国家的实际需要和当前发展阶段能承受的成本,并开始逐步引导更先进技术的使用。中国的海外能源项目融资并没有强制项目方使用中国产设备,而是面向全球产业链寻求合理的资源配置,这在专题报告中得到了充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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