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把“办事不求人”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永泽江里菜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19-02-03 06:53

黑龙江省2019开年的网红语是“办事不求人”,因为这句话被写进了今年的黑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很多人还在琢磨这句话怎么就火了,办事不求人的底气从何而来时,《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应运而生,在1月18日结束的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

黑龙江省政府于1月28日召开第23次常务会议,在会前学法环节中,与会人员专题学习了《条例》。省长王文涛强调,各级政府要带头学法,要打破三个旧有理念:“新官不理旧账”“家丑不可外扬”“肥水不流外人田”。

新官必须理旧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大大总大大多次提出,改善营商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016年3月,习大大总大大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时,就明确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2018年9月,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习大大总大大把“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六方面要求的第一条鲜明提出来,充分说明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体现了党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关注。

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宏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早在2015年,黑龙江就出台了《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2016年重新修订,为优化全省发展环境提出了指导性意见。2018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委就组织召开了全省大会部署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委大大张庆伟强调,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全省发展大局,要坚持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化建设,坚决打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近几年来,黑龙江省屡屡曝出有关营商环境的恶性舆情事件。在2018年全国两会黑龙江媒体开放日上,张庆伟曾态度坚决地要求,整治营商环境就要“用钢牙啃硬骨头”。

一年来,黑龙江持续整顿作风整治环境,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成本,整治了一批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陈宏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与先进地区相比,黑龙江省的营商环境仍存在很大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三方面。“官员换纱帽、投资打水漂”,一直是投资者和经营者的痛点。

据了解,《条例》对黑龙江省“新官如何理旧账”“如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行了规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有效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不履行兑现。

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时鹏远介绍,《条例》针对新官必须理旧账、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社会关注热点作出规定,以此规范公权力行使,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和承诺办结制度,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可以指定有关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提供无偿代办项目审批服务。

梳理意见2300多条

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性工程。营商环境包括四个维度: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律政策环境和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提升其中的任何一方面,都离不开“改革”二字。

陈宏介绍说,《条例》制定工作先后经历了省政府起草和省人大审议两个阶段。立法工作于2018年初启动,原省政府法制办牵头,会同原省政府企业和创业投诉中心、省工商联共同起草,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提前介入。

原黑龙江省法制办法制专员艾利付曾经全程参与《条例》的起草工作,他向记者介绍说,起草组赴10个市(地)以及所辖12个县(市、区)调研,实地走访36家政务服务中心和企业,组织各类座谈会41场,听取327家国有、民营、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和363家行政、司法、开发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等各类机关单位意见建议。对省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和省政协、省作风整顿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贸促会的调研报告进行研究。共梳理出营商环境方面2300多条意见、建议和问题,在此基础上归纳为5个方面97个共性和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设计解决问题的制度措施。

黑龙江省政府起草阶段形成《条例(征求意见稿)》后,先后3轮书面征求中省直各有关单位、市(地)政府(行署)意见。召开座谈会征求市场主体意见,专门征求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政协常委意见。省人大审议阶段将修改后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向全体省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部分省政协委员意见,通过书面、省人大人事委员会代表服务平台、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座谈等方式征求省人大代表意见。注重在立法过程中大力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在省政府起草阶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意见建议,开展专题人民建议征集,组织第十三届“东北法治论坛”暨“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立法专题研讨会”。

黑龙江省省委大大张庆伟十分关注条例的制定工作,多次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努力使条例把党中央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意志,使国务院的政策措施能够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得到真正落实。

力争跑出加速度

2018年9月14日经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于9月18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司法厅和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代表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开展了大量的省内调研、论证和省外学习考察工作。2018年10月、12月,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第八两次会议审议,最终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条例》在经过两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又提交省人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充分发扬民主,体现人民意志。《条例》不仅提请省人代会会议审议表决,而且在省政协会议进行协商讨论,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开展政协民主协商的一次重大决策,是探索立法协商的一次有益尝试,开创了黑龙江省地方立法先河。

《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彰显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信心与决心,释放了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强烈信号,符合全省人民的期盼和市场主体的意愿,必将为持续优化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起到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在2019年黑龙江省两会上,黑龙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大大林维新向记者介绍说,《条例》出台后,监督局将对各市(地)和哈尔滨新区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对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准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力争用最短时间,使黑龙江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跻身全国营商环境先进行列。

今年1月28日,黑龙江省省长王文涛在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中指出:各级政府和省直部门要把学习《条例》列为本年度重点工作。狠抓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执行,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依法严惩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结合贯彻执行《条例》,明确新官要依法理旧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

王文涛要求:要从“办事不求人”的具体事抓起,公安、教育、卫健等省直部门及哈尔滨市要率先做出示范,抓住事关群众痛点、泪点的具体问题,以点带面从小切口入手带动大问题解决。其他省直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落实责任、创新办法,推进“办事不求人”有效落实。

(责编:丁涛、申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