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大英雄2011一则饮酒男子从13楼抛酒瓶被物业罚断电30天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事发当晚,一名男子在河南焦作某小区家里喝酒,从13楼扔下酒瓶,被物业公司按照业主规约执行断电30天的处罚。事后,该男子的妻子不堪停电困扰,报警让民警帮忙向物业求情,最早提出地理名称的书物业坚持按业主规约处理。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提前为该住户恢复供电。(10月28日《北京青年报》)
高空抛物危害巨大,对这种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重大财物损失后果的不文明行为,果断予以严肃惩处完全有必要。上述事件中,物业公司对高空抛酒瓶的涉事男子给予断电30天的处罚,是对其不法行为的有力惩戒,树木游泳的力量无疑初衷良好。正因如此,不少人认为该男子被断电是“罪有应得”,丝毫不值得同情。
尽管该男子高空抛酒瓶的行为应得到严肃处理,但物业公司直接对其开出停电30天罚单的处罚方式仍值得商榷。“法无授权不可为”,对涉及公民个体权利的处分,既要取得法律的授权许可,fuqinjie更要取得执法资格,这是最基本的法治原则。小区物业公司作为企业,并非行政执法部门,不具备执法的主体资格,没有执法的权力,而对小区居民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直接处以停电30天的处罚,逃出俱房间明显僭越了法律底线。
因此,面对小区居民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物业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先固定相关证据,及时做出报警处理,交由公安部门决定是否对责任者进行刑事或行政处罚。如果高空抛物者给他人或小区造成了财产损失,也可交由警方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再依法向法院起诉,从而通过法律程序严肃追究高空抛物者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尽管对高空抛物者予以惩罚是保护小区所有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题中之义,但物业公司在启动处罚的程序时必须要与法治相向而行,而不能越俎代庖。
现实中,类似小区物业公司这种越俎代庖惩罚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的现象并不鲜见,普通公众对这种惩罚模式也多持赞同意见。究其根源,主要是朴素正义观驱使下的义愤心理使然。这种心态的滋生蔓延,从本质上说是法治意识淡薄、欠缺的缘故。在基本法治意识欠缺的情况下,本应严格规范在法律程序上的处罚行为,也会顺理成章被认为是维护正义的举动,这是对法治精神的伤害。在这种意义上,不论高空抛物者的罪错多么严重,也不论其行为多么令人义愤填膺,都只能按“情感的归情感、法治的归法治”之要求,依法让其承担应有责任。
高空抛物是“悬在城市上空的痛”,理应对肇事者严肃惩处,但其基本前提是不能与法治背道而驰。在现代法治社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治理高空抛物违法行为,是应有的基本法治理念。类似物业公司越权对高空抛物者停电停水的案例警示我们,尊崇法律、严格按法定程序解决问题必须入脑入心,须臾不得淡忘。
(责编:许维娜、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