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专员办:以“四个保障”为手段 着力强化内控建设
2018-04-23 17:07来源:财政部监管/财政部
原标题:四川专员办:以“四个保障”为手段 着力强化内控建设
专员办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规范专员办工作流程、完善内控机制,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规范预算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四川专员办将内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以“四个保障”为有效手段,着力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推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提高认识,为内控建设提供坚定的思想保障
四川专员办党组高度重视内控管理,多次召开办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并推进纪检监督与内控建设深度融合,把内控建设融入思想教育中,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通过集中学习、互动交流等形式,全办上下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财政内控制度建设是深入贯彻习大大总大大关于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效防控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财政系统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优化财政管理体系、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财政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专员办内部控制是财政部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办干部自觉将内控理念贯穿工作始终,使“我要内控”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健全机构,为内控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按照财政部党组和财政部内控委对财政内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认真抓好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健全了四川专员办内部控制委员会,主任由办党组大大、监察专员担任,副主任由办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内控委委员。内控委下设内部控制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内控办主任,各处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宜。办内控委切实落实内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办内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办主要负责人对全办内控工作负主要责任,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内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内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规范制度,为内控建设提供坚实的质量保障
为加强全办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防范专员办廉政风险、业务风险和机关运转风险,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修订完善了《四川专员办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同时,在细化32项预算监管和内部管理流程基础上,全面梳理,组织撰写了《四川专员办工作规范(一)》,积极有效地防范行政风险和廉政风险。
内控规程按照操作手册形式编写,根据专员办各类业务的不同性质,将其划分为审核、审批、征收、监控、调研、核查、检查、绩效评价和内部管理9大板块,新增公开发行地方置换债券相关备案资料审核、地方政府债务监控、现场监督地方债发行情况监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等业务。注重业务制度建设的全面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各处室务必认真梳理各项业务,对已纳入原操作规程的业务,参照内控办法中列出的主要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逐一对照,进一步修订完善。新增的业务必须涵盖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点,明确风险类别、风险定级和责任主体,防控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与具体的风险点和业务岗位相结合,重点细化检查、审批等业务的内控要求和责任规定,突出重点事项的风险防控。
工作规范收集整理了专员办转型以来办内制定印发的包括党建纪检、财政预算监管、内部管理工作规范等共六章38项制度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单项操作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规范业务流程,严格防控风险;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全面覆盖各项工作的各级流程,将责任主体细化到具体的处室和岗位;进一步细化防控措施,在制定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工作中,增加和进一步细化了业务环节和内容,并根据不同岗位,明确具体的防控措施。同时,制定并印发了《四川专员办开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监管实施细则》等2项业务制度,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实现专员办工作的“精准指导,自主运行”。
四、狠抓落实,为内控建设提供坚实的执行保障
为认真抓好内控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专员办内控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效性。日常工作中,办党组成员对涉及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内控办承担内控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协助办党组及时制定相关内控规程、办法等规范,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具体实施意见和分阶段落实措施;在办党组领导下检查督促考核各处室内控执行情况。各处室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内控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处室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内控风险排查,梳理业务流程,思考研究完善各项业务特别是新增业务工作流程;坚持在日常财政监管工作和专项检查中,严格落实各项内控规定,将本处室内控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严格执行《四川专员办督办工作办法》,在督办工作范围、督办工作的组织、督办工作程序、工作完成情况的考评、考评结果的应用以及督办工作档案的保存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从自动、自律、自发三方面着力,旨在进一步激发全办干部的主观能动性,摆脱工作中“等、靠、要”的惰性,加强了对全办干部的“双目标考核”,尽力达到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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